⒈ 拜谢恩赐。
引《北史·王晞传》:“晞言於王曰:‘受爵天朝,拜恩私第,自古以为干纪。’”明高攀龙《薛文清公传》:“先生正色曰:‘安有受官公朝,而拜恩私门邪?’”明沉德符《野获编补遗·列朝·总裁永乐大典》:“上赐宴赏,拜恩者百四十七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