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正宅以外的宅邸。
引《晋书·会稽文孝王道子传》:“於是脩之归於别第。”宋张师正《括异志·刘观察宅》:“京师保康门有刘观察之别第,每僦於人。”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爱奴》:“赁舆载归,停诸别第。”
本宅以外,另外购建的房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