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香和币帛。用于祭祀。
引前蜀杜光庭《卢蔚大夫助下元斋词》:“况玉局皇坛,锦城福会,敢营香币,同助斋修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元世祖至元十三年》:“丙辰,遣使以香币祀岳瀆、后土。”明李东阳《奎文阁赋》序:“凡朝廷有事於庙,则礼迓香币,庋於阁中以俟行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