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cì yǔ
注音ㄘˋ ㄩˇ
词性
动词
赐予
(1) 作为一项恩惠而授予,恩赐
英
(2) 恩赐,赏给
英
⒈ 指常赐以外的特殊恩赐。
引《周礼·天官·大府》:“币餘之赋,以待赐予。”
郑玄注:“赐予,即好用也。”
孙诒让正义:“凡赐有常赐,有好赐。常赐者,岁时颁赐,著於秩籍者;好赐则常赐之外,以恩泽特受赐,非恒典也……此赐予专据好赐言也。凡经云赐予者,并为好赐。”
⒉ 赏赐;赐给。
引《荀子·大略》:“赐予其宫室,犹用庆赏於国家也。”
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赋共车马甲兵士徒之役,充实府库赐予之用。”
宋司马光《交趾献奇兽赋》:“赐予简而功无所遗,刑罚清而姦无所漏。”
冰心《南归》:“对于这些无情的自然,如阳光,如花卉,在她的病的静息中,也是加倍的温煦馨香。这是上天赐予,惟有她配接受享用的一段恩福!”
⒊ 指所赐予的东西。
引《新唐书·隐逸传·武攸绪》:“赐予无所受,亲贵来謁,道寒温外,默无言。”
宋苏轼《论高丽买书利害札子》:“高丽所得赐予,若不分遗契丹,则契丹安肯听其来贡。”
赐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