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旧时成批运输食盐的组织。
引《宋史·食货志下四》:“其后两浙转运使沉立、李肃之奏:‘……请裁官估,罢盐纲,令铺户衙前自趋山场取盐,如此则盐善而估平。’”
盐政法规。明万历中,立盐政纲法,分纲行销,淮南编为十纲,淮北编为十纲,清因袭其制行盐,遂成世业,道光后始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