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在朝廷上辩论。庭,通“廷”。
引《汉书·公孙弘传》:“弘奏事,有所不可,不肯庭辩。”颜师古注:“不於朝廷显辩论之。”《宋史·董枢传》:“会中使自成都还,备言其事, 太祖并召之,庭辩曲直, 仁谦遂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