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称远祖的配偶。
引《国语·周语下》:“我皇妣大姜之姪, 伯陵之后, 逄公之所凭神也。”
⒉ 对亡母的敬称。
引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祭……母曰皇妣。”《后汉书·安帝纪》:“皇妣左氏曰孝德皇后。”宋欧阳修《泷冈阡表》:“皇妣累封越国太夫人。”
对亡母的尊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