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俗称“八字帖”。旧俗议亲时写明男方或女方的生辰八字等的帖子,相对于定帖而言。
引宋孟元老《东京梦华录·娶妇》:“凡娶媳妇,先起草帖子,两家允许,然后起细帖子,序三代名讳,议亲人有服亲田产官职之类。”
⒉ 指旧时打官司用的诉状。
引楚剧《葛麻》第二场:“怒恼了张大相公,二寸半宽的草帖,将你送到县衙,一撑杆撑断尔的狗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