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封建帝王因灾害频至、民不聊生、内外交困而下的罪己诏书。
引《汉书·西域传赞》:“﹝武帝﹞末年遂弃轮臺之地,而下哀痛之詔,岂非仁圣之所悔哉!”前蜀韦庄《赠薛秀才》诗:“但闻哀痛詔,未睹凯旋歌。”朱克敬《瞑庵杂识》卷一引清蒋琦龄《中兴十二策》:“不幸而运值中否,灾害并至,则必下哀痛之詔,追悔既往,深自刻责,期与天下更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