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汉时,官员就职,要出买官钱,谓之“脩宫钱”。
《后汉书·刘陶传》:“以数切諫,为权臣所惮,徙为京兆尹。到职,当出脩宫钱直千万, 陶既清贫,而耻以钱买职,称疾不听政。” 李贤注:“时拜职名,当出买官之钱,谓之脩宫钱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