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拟写奏章。
引明叶盛《水东日记·奏效各有机会》:“一日午后偶暇,为草疏,适书人又皆具,既成,视日尚未暮,遂封进。”清陈田《明诗纪事丁籤·李梦阳》:“﹝梦阳﹞代韩文草疏劾刘瑾,謫山西布政司经歷,復摭他事下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