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凭借刑法。
《韩诗外传》卷三:“ 赐闻之,託法而治谓之暴,不戒致期谓之虐,不教而诛谓之贼。”
指烘托映衬的艺术手法。
明王思任《<徐文长先生佚稿>序》:“读其诗,点法、倒法、託法、藏法,漉趣织神,每在人意中攘脆争可,巧迸口头,必不能出者,而文长一语呵下,题事了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