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郡守的官署。
引《晋书·谢尚传》:“始到官,郡府以布四十匹为尚造乌布帐。”唐王昌龄《送韦十二兵曹》诗:“平明趋郡府,不得展故人。”
郡、府本为古代地方行政区域的名称。秦汉时行郡县制,宋时改郡为府。后用郡府指府治所在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