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玉柄的酒器。
引《逸周书·王会》:“祝淮氏荣氏次之,珪瓚次之,皆西面。”朱右曾校释:“瓚,盛鬯酒之器,以珪为柄。”《史记·晋世家》:“太子使王子虎命晋侯为伯,赐……秬鬯一卣,珪瓚。”裴駰集解引贾逵曰:“诸侯赐珪瓚,然后为鬯。”唐王季友《玉壶冰》诗:“正值求珪瓚,提携共饮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