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bù jiào ér zhū
注音ㄅㄨˋ ㄐ一ㄠˋ ㄦˊ ㄓㄨ
词性
成语
事先不进行教育,就加以惩罚。语本《论语•尧曰》:“不教而杀谓之虐。”
⒈ 事先不进行教育,就加以惩罚。
引语本《论语·尧曰》:“不教而杀谓之虐。”
《荀子·富国》:“故不教而诛,则刑繁而邪不胜。”
《韩诗外传》卷五:“不教而诛,则民不识劝也。”
《文明小史》第六回:“现经本署府查明,不忍不教而诛,勒令他们三个月内闭门改过。”
毛泽东《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》:“对于其他错误,也是采取这个办法。预先出告示,到期进行整风,不是‘不教而诛’,这是一种小民主的方法。”
平时不透过教育来防范罪行,遇有犯错立即加以处罚或判死刑。《汉书.卷二七.五行志中之下》:「佞人依刑,兹谓私贼,其霜在草根土隙间。不教而诛兹谓虐,其霜反在草下。」《官场现形记.第二○回》:「大人限他们三个月叫他们戒烟,宽之以期限,动之以利害,不忍不教而诛。」也作「不教而杀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