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典押出卖。
引元刘壎《隐居通议·造化》:“丁亥大饥,质鬻妻子。”明归有光《遗王都御史书》:“质鬻妻儿,投命贵室。”章炳麟《訄书·序种姓上》:“近在明世,荐绅之家,苍头百人,是时承平亡战,特以飢寒质鬻,然犹舍其氏族以从主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