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官吏因罪被降职并调至边远之地。参见参见“謫降”。
引宋司马光《涑水记闻》卷九:“謫贬江淮间,以口舌动摇监司及州县,得其权力以侵刻细民。”清孔尚任《桃花扇·哄丁》:“喜留都,散职逍遥,叹投閒,名流謫贬。”郭沫若《文艺论集·王阳明礼赞》:“王阳明三十六岁的时候,触犯了刘瑾八虎的狐威,被谪贬为龙场驿驿丞。”
古代官员获罪,降级调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