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肇衅”。启衅,挑起争端。见“肇衅”。
引南朝陈徐陵《陈公九锡文》:“孙卢肇衅, 越貊为灾。”清林则徐《会奏夷船互市情形并空趸开行只数折》:“但既未流毒中华,即不便穷追肇衅。”清夏燮《中西纪事·漏卮本末》:“凡远近要隘之区,俱令严为防守,不许夷人往来;仍密諭弁兵,不得轻率肇衅。”杨尘因《民潮七日记》:“比时,各界同乡会深恐人杂肇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