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箕箒妾”。持箕帚的奴婢,借作妻妾之谦称。
引《战国策·楚策一》:“请以秦女为大王箕箒之妾,效万家之都,以为汤沐之邑,长为昆弟之国,终身无相攻击。”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“臣有息女,愿为季箕帚妾。”清王韬《淞滨琐话·白琼仙》:“﹝宁世基﹞为言欲备价赎归,充后房箕帚妾,鴇母愿以五百金署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