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参互列举。
引晋杜预《<春秋经传集解>序》:“故史之所记,必表年以首事,年有四时,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。”杨树达《古书疑义举例续补·两名错举例》:“《汉书》他篇中两名错举之例尚多。 《邹阳传》云:‘六齐望于惠后。’ 孟康注:‘谓惠帝与吕后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