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丈量田亩,检查漏赋情况。
引《新五代史·唐臣传·孔谦》:“﹝谦﹞更制括田竿尺。”宋叶适《华文阁待制知庐州钱公墓志铭》:“初,上令……实官田,括隐占,使丘为耕,公极諫括田扰,事不速集。”清顾炎武《少林寺》诗:“答言新令严,括田任污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