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明时卫所军队轮班上京师操练的制度。
引《明史·兵志二》:“﹝万历﹞四十年,给事中麻僖请恤班操之苦。”清黄宗羲《明夷待访录·兵制一》:“中都、大寧、山东、河南附近衞所,轮班上操,春班以三月至八月还,秋班以九月至二月还,有月粮,有行粮,一人兼二人之食,是岁有二十餘万不耕而食之军矣。此又衞所之制破坏於班操者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