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抒写。
引明陆时雍《诗镜总论》:“其后府吏与母永诀,回身入房,此时不知几为徘徊,几为惋愤,而诗之情色,甚是草草。此其不能从容攄写又甚矣。”清圣祖《<全唐诗>序》:“虽穷达殊途,悲愉异境,而以言乎攄写性情,则其致一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