鬥
基本解释
1.“斗”的繁体字。
2.相爭:“械鬥”、“明爭暗鬥”。《論語•季氏》:“血氣方剛,戒之在鬥。”
3.使動物相鬥:“鬥狗”、“鬥雞”、“鬥蛐蛐兒”。
4.競賽﹑比賽:“鬥智”、“鬥棋”、“鬥法”。《喻世明言•卷二十六•沈小官一鳥害七命》:“這畜生只除天上有,果係世間無,將他各處去鬥,俱鬥他不過,成百十貫贏得。”
5.拼湊﹑湊集:“把這些小碎布鬥成一個袋子。”《金瓶梅•第一回》:“都鬥分子,來與武松人情。”《喻世明言•卷三•新橋市韓五賣春情》:“我們鬥分銀子,與你作賀。”
6.惹、引弄。通“逗”。元•馬致遠《漢宮秋•第一折》:“休煩惱吾當且是要,鬥卿來便當真假。”
7.姓。如黃帝時有鬥苞,春秋時楚國有鬥伯比。
8.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详细解释
基本词义
康熙字典
鬥【亥集上】【鬥部】 康熙筆画:10画,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都豆切《集韻》丁切,音鬬。《說文》兩士相對,兵杖在後,象鬥之形。《廣韻》凡从鬥者,今與門戸字同。《字㝈》鬥右音戟,字从手,手有所執,左音掬,字反,執物則一。
又《集韻》克角切,音搉。鬭也。
说文解字
说文解字
鬥【卷三】【鬥部】
兩士相對,兵杖在後,象鬥之形。凡鬥之屬皆从鬥。都豆切
说文解字注
(鬥)㒳士相對。兵杖在後。象鬥之形。按此非許語也。許之分部次弟。自云據形系聯。??在前部。故受之以?。然則當云爭也。兩?相對象形。謂兩人手持相對也。乃云兩士相對。兵杖在後。與前部說自相戾。且文從兩手。非兩士也。此必他家異說。淺人取而竄改許書。雖孝經音義引之。未可信也。都豆切。四部。凡鬥之屬皆從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