諴
基本解释
1.和,和谐:“其丕能~于小民。”
2.诚,诚心:“至~感神。”
3.调戏。
详细解释
基本词义
形容词
(1) 和洽;和睦;和谐
諴,和也。从言,咸声。——《说文》
其丕能諴于小民。——《书·召诰》。传:“和于小民。”
諴民有基,即长安久治。——清· 毛奇龄《萧山令郑候生日序》
(2) 诚,诚意
至諴感神,矧兹有苗!——《书·大禹谟》
(3) 又如:諴孚(真诚)
康熙字典
諴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 康熙筆画:16画,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胡毚切《韻會》胡讒切《正韻》胡嵒切,音咸。《說文》和也。《書·召誥》其丕能諴于小民。
又《韻會》諴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至諴感神。《蔡傳》諴感物曰諴。
又《廣雅》調也,謷也。
又樂名。《隋書·音樂志》皇帝初獻奏諴夏之樂。
又《集韻》魚咸切,音嵒。同。
又《集韻》姑南切,鴿平聲。《類篇》嗤也。
说文解字
说文解字
諴【卷三】【言部】
和也。从言咸聲。《周書》曰:“不能諴于小民。”胡毚切
说文解字注
(諴)和也。和當作龢。某氏注尚書同。从言。咸聲。胡毚切。七部。周書曰。不能諴于小民。洛誥文。不今。各本作丕。宋本說文、宋本集韵皆作不。詩書丕多通不也。能、鉉有鍇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