赍
基本解释
(1)(动)怀着:~恨|~志以殁(mò)。
(2)(动)把东西送给人:~发|借寇兵而~盗粮(把兵器献给匪徒;把粮食送给盗贼)。
详细解释
基本词义
动词
(1) 拿东西给人,送给
齌,持遗也。从貝,齊声。俗字作賫。——《说文》
共其财用之币齌。——《周礼·外府》
设道齌之奠。——《周礼·小祝》。注:“犹送也。”
受其将币之齌。——《周礼·小宗伯》
又齌皮、马。——《仪礼·聘礼记》
王何不以地齌周最。——《战国策·西周策》
赍钱三百万。——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
(2) 又如:赍助(接济;资助);赍赏(赏赐);赍钱(持赠金钱);赍盗粮(赠送粮食给盗寇)
(3) 携带;持
行者齎。——《汉书·食货志》。注:“谓将衣食之具以自随也。”
齎盗粮。——《荀子·大略》
赍黄金千斤。——《战国策·齐策四》
赍叶入市。——三国魏· 邯郸淳《笑林》
(4) 又如:赍酒(携酒,带酒);赍带(携带);赍排(置办安排);赍刺(持名片往谒)
(5) 怀抱着
赍志没地,长怀无己。——江淹《恨赋》
(6) 又如:赍志(心怀大志);赍志而殁(心怀未遂的志愿死去);赍子(男性生殖器)
康熙字典
賫【備考·酉集】【貝部】 康熙筆画:15画,部外筆画:8画
《字彙補》俗齎字。
说文解字
说文解字
齎【卷六】【貝部】
持遺也。从貝齊聲。祖雞切
说文解字注
(齎)持遺也。周禮掌皮。歲終則會其財齎。注。予人以物曰齎。今時詔書或曰齎計吏。鄭司農云。齎或爲資。外府。共其財用之幣齎。注。齎、行道之財用也。聘禮曰。問幾月之齎。鄭司農云。齎或爲資。今禮家定齎作資。玄謂齎資同耳。其字以齊次爲聲。從貝變易。古字亦多或。玉裁按。此鄭君不用許書說。謂齎資一字。聲義皆同也。許則釋資爲貨。釋齎爲持而予之。其義分別。不爲一字。近人則訓齎爲持矣。从貝。聲。祖雞切。十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