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fén qín zhǔ hè
结构联合式成语
把琴当柴烧,把鹤煮了吃。比喻糟蹋美好的事物。
宋 洪适《满江红》词:“吹竹弹丝谁不爱,焚琴煮鹤人何肯?”
焚琴煮鹤联合式;作谓语;比喻糟蹋美好的事物。
搞旅游,建宾馆,无可厚非;但绝不能焚琴煮鹤,任意破坏植被、水源和野外文物。
cook a crane for meat and burn a stringed instrument for fuel
烧琴煮鹤、大煞风景
义山《杂纂》,品目数十,盖以文滑稽者。其一曰杀风景,谓清泉濯足,花下晒裈,背山起楼,焚琴煮鹤,对花啜茶,松下喝道。
-----宋·胡仔·《苕溪渔隐丛话前集》
李商隐在《杂纂》一书中提及了多种滑稽可笑的行为,其中“杀风景”一项尤为突出。这些行为涵盖了从在清澈的泉水中洗脚,到在鲜花下晾晒内裤,再到背倚青山而建楼,甚至焚烧琴来煮鹤。更有趣的是,在赏花时,有些人竟无酒或有酒不饮,只喝茶,结果既无法尽情享受花香,也品不出茶的真味。还有在幽静的松林中,突然有官宦的车马喧嚣而过,打破了宁静。成语“焚琴煮鹤”便源于此,亦可用“煮鹤焚琴”表达,形容那些鲁莽且缺乏品味的人对美好事物的亵渎,或是做出一些破坏雅致、煞风景的举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