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公事而忘记私事,为了国事而忘记家事。形容一心为公为国
清·吴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六回:“但自古道:‘公而忘私,国而忘家。’”
公而忘私,国而忘家作谓语、定语;可分开使用。
徐特立《我的一家》序:“这是公而忘私,国而忘家的典型之一。”
国而忘家,公而忘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