执斧砍伐斧柄。比喻可就近取法。
语出《诗 豳风 伐柯》:“伐柯伐柯,其则不远。”《中庸》引此文,朱熹集注:“柯,斧柄。则,法也……言人执柯伐木以为柯者,彼柯长短之法,在此柯耳。”
操斧伐柯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至于操斧伐柯,虽取则不远,若夫随手之变,良难以辞逮。晋·陆机《文赋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