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nòng fǎ wǔ wén
结构联合式成语
弄、舞:耍弄,玩弄;法:法律;文:法令条文。指玩弄文字,曲解法律条文,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。
《史记 货殖列传》:“吏士舞文弄法,刻章伪书,不避刀锯之诛者,没于赂遗也。”
弄法舞文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歪曲法律条文。
弄法舞文,聋痴瞽愚,流波至今,一任簿书。明·刘基《官箴中》
故知弄法侮文,伤人实甚。
-----唐·韦嗣立·《省刑罚疏》
“舞文弄法”,这句成语出自《史记・卷一二九・货殖列传》,意思是玩弄文字技巧,以歪曲法律条文的原意。〈货殖列传〉讲述的是经济思想,强调农、工、商的重要性,积极的生产和交易行为,得以累积个人财富,也是促进社会进步繁荣的原动力。列举如歌伎、游闲公子、医生、兵吏等各行各业致力追求财富的方式。以兵吏为例,他们为了追求个人财富,舞弄文字技巧歪曲扰乱法律条文,盗刻印章伪造文书,不怕刑罚加身,只为贪图他人贿赂的丰厚钱财。后来“舞文弄法”被用来指舞弄文字技巧,歪曲法律条文。如南朝梁沈约〈授蔡法度廷尉制〉:“州郡奸吏,恣其取舍,舞文弄法,非止一涂。”,指出州郡的奸吏任意妄为,玩弄文字以扰乱法律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