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害身体。
明·沈德符《野获编补遗·列朝》:“夫人君欲寿,非事斋醮能致,果能敬天,凡戕身伐命事,一切致谨,必得长生。”
戕身伐命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自虐等。
夫人君欲寿,非事斋瞧能致,果能敬天,凡戕身伐命事,一切致谨,必得长生。
-----明·沈德符·《野获编补遗·列朝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