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jiāo shē yín yì
结构联合式成语
同“骄奢淫逸”。
春秋·鲁·左丘明《左传·隐公三年》:“臣闻爱子,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。骄奢淫泆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来,宠禄过也。”
骄奢淫泆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人荒淫无度。
《宋史·蔡攸传》:“攸罪不减乃父,燕山之役,祸及宗社,骄奢淫泆,载籍所无。”
be proud and luxurious, lewd and indolent
骄奢淫佚、骄泰淫泆、骄奢淫逸
臣闻爱子,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。骄奢淫泆,所自邪也。
-----春秋·左丘明·《左传·隐公三年》
"春秋时代,卫国国君卫庄公非常溺爱他的儿子州吁。州吁长大以后,由于父母的溺爱、娇惯,他非常任性,狂放不羁,为所欲为,到处惹是生非、专横霸道。庄公也是对他听之任之,从不严加管教。 卫国的老臣、大夫石认为庄公如此放纵州吁,不仅会误了自己儿子的前途,而且还会危害国家。于是,他劝告卫庄公说:“人们都说,父母喜爱孩子,就应该以道义教育他们,让他们走正道,坚决不可让他们走上邪路。过分溺爱他们,就会使他们养成骄横跋扈、奢侈腐化、荒淫无度、好逸恶劳的恶习,这些都是从邪恶的道路上产生出来的。他们之所以会养成这些恶劣的习惯,就是因为父母没有严加管教,过分溺爱。” 但是,卫庄公没有听取石的忠告,而州吁也越来越坏。 卫庄公病死后,太子姬完继位当国君,称卫桓公。后来,州吁杀死哥哥卫桓公,自己当了国君。 州吁非常残暴,臭名远扬,遭到卫国人民强烈反对。他篡位不到一年,石联合陈国国君设下奇计,除掉了州吁。 卫庄公娇惯、溺爱州吁,不但坑害了自己的儿子,而且还给国家带来祸乱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