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同休共戚”。
晋·陈寿《三国志·蜀志·费诗传》:“同休等戚,祸福共之。”
同休等戚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同休共戚
且王与君侯,譬犹一体,同休等戚,祸福共之,愚为君侯,不宜计官号之高下,爵禄之多少为意也。
-----西晋·陈寿·《三国志·蜀志·费祎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