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制,把国子监监生分拨各政府部门充历事生进行实习。
引《警世通言·赵春儿重旺曹家庄》:“﹝殷盛﹞当初与可成同坐监,同拨歷的,近选得浙江按察使经歷。”《明史·谢铎传》:“上言六事,曰择师儒,慎科贡,正祀典,广载籍,復会饌,均拨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