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
基本解释
(1)(名)经历;经过:来~|~时半年。
(2)(形)统指过去的各个或各次:~年|~代|~次|~届。
(3)(量)遍;一个一个地:~访各校。
(4)推算年月日和节气的方法;历法:阳~|阴~。
(5)记录年月日节气的书表等:日~|天文~。
详细解释
基本词义
动词
(1) (形声。从謪,厤(
)声。从“止”,表示与脚、行走有关。本义:经过)(2) 同本义
历,过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深践戎马之地, 足历王庭,垂饵虎口。——汉· 司马迁《报任少卿书》
历齐河。——清· 姚鼐《登泰山记》
已历三世。——《三国志·诸葛亮传》
身不历农亩之劳。——明· 刘基《诚意伯刘文成公文集》
历两京左右通政。——清· 张廷玉《明史》
(3) 又如:身历(亲身经历);历时(所经过的时间);历劫(佛教用语。指世界经历多次成、住、坏、空的生灭过程。劫,为宇宙在时间上的一成一毁);历岁(经过一年);历载(经历多年);历远(经历长久);历纪(经历的世代)
(4) 行;游历
伏轼撙衔,横历天下。——《战国策》
遍历名山,博采方术。——前蜀· 杜光庭《李筌》
(5) 又如:历聘(游历天下以求聘用);历国(游历各国);历行(遍行,走遍);历块(穿过一国如过一小块土地。比喻迅速);历说(游说)
(6) 超越;超过
礼,朝廷不历位而相与言,不逾阶而相揖也。——《孟子》
(7) 又如:历位(逾越位次);历阶(越阶而上);历涉(度越)
(8) 担任;先后担任各种官职
历十二官,处事无纤毫过差。——唐· 韩愈文
(9) 又如:历仕(做官);历官
先后连任官职);历职(先后连续任职);历正(古代主管天文历法的官
(10) 选择,选定 。如:历吉日(选择吉祥的日子)
(11) 发出;流露
兹历情以陈辞兮,荪详聋而不闻。——《楚辞》
(12) 审视;察看;推算
历象日月星辰。——《汉书》
(13) 又如:历物(分别研究事物之理);历家(专门观测推算历象的人)
(14) 扰乱,触犯 。如:历法(违犯法纪);历乱(胡乱,杂乱无序)
副词
(1) 尽;遍
今予其敷心腹肾肠,历吉尔百姓于朕志。——《书·盘庚下》
历验各种僵石。——赫胥黎著、 严复译《天演论》
(2) 又如:历心(尽心,重视);历行(遍行,走遍);历问(遍问);历阅(遍读)
(3) 逐一;逐个地
历观文囿,泛览辞林。——萧统《文选序》
(4) 又历历可听;历历在目
形容词
(1) 分明,清晰
口齿自清历。——左思《娇女》。又如:历然在目
(2) 稀疏。
赤垆历彊肥。——《管子·地员》
(3) 又如:历齿(牙齿稀疏)
名词
(1) 历法,历术
君子以治历明时。——《易·革》
天文阴阳历算。——《后汉书·张衡传》
(2) 历书,按当年的日、周和月顺序载有天文学等资料的出版物
视历复开书,便利此月内。——《孔雀东南飞》
(3) 又如:航海历
(4) 次第,依次而定
命宰历卿大夫至于庶民土田之数,而赋牺牲,以共山林名川之祀。——《礼记·月令》。注:“历,犹次也。”
(5) 所有以前的、先前的
持历朝圣训授君。——清· 梁启超《谭嗣同传》
(6) 又如:历世(历代,过去的各个朝代);历叶(历代;以往各代);历稔(历年,连年)
(7) 通“鬲”。釜鬲
铜历为棺。——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
(8) 通“枥”
伏历千驷。——《汉书·梅福传》
康熙字典
歷【辰集下】【止部】 康熙筆画:16画,部外筆画:12画
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郞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狼狄切,音靂。《說文》過也。一曰經歷。《書·梓材》殺人歷人。《註》歷人者,罪人所過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合散犯守,陵歷鬭食。《韋昭註》自下往觸之曰犯,居其宿曰守,經之爲歷,突掩爲陵,星相擊爲鬭。
又次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季冬,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。《註》歷,猶次也。
又盡也。謂徧及之也。《書·盤庚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法。《師古註》歷謂歷觀之。
又踰也,越也。《孟子》不歷位而相與言。《大戴記》竊盜歷法妄行。
又疎也。《宋玉·登徒子好色賦》齞脣歷齒。《註》歷,猶疎也。《後漢·列女傳》蓬髮歷齒,未知禮則。
又錯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交臂歷指。
又亂也。《大戴記》歷者,獄之所由生。《註》歷,歷亂也。《鮑照詩》黃絲歷亂不可治。
又歷歷,行列貌。《古樂府》歷歷種白楡。
又釜鬲謂之歷。《史記·滑稽傳》銅歷爲棺。《索隱曰》歷卽釜鬲也。
又歷錄,文章之貌。見《詩疏》。
又寂歷,猶寂寞也。《張說詩》空山寂歷道心生。
又山名。《括地志》蒲州河東縣雷首山,一名中條,一名歷山,舜耕處。《廣輿記》蒲州今屬平陽府。
又濟南有歷山,《漢志》充縣亦有歷山。
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信都國有歷縣。
又歷城縣,屬濟南,卽齊州縣也。《地理通釋》田廣罷歷下兵,卽其地。後漢安帝建光三年,黃龍見歷城。
又湖名。《廣輿記》歷湖,在和州城西,周七十里,爲郡之巨浸。
又《爰歷》,書名。《說文序》趙高作《爰歷篇》,所謂小篆。
又與曆日之曆同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黃帝造歷。
又《世本》曰容成造歷。《尸子》曰羲和造歷。或作曆。
又與霹靂之靂同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辟歷夜明。《後漢·蔡邕傳》辟歷數發。
又與馬櫪之櫪同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伏歷千駟。
又同壢。坑也。
说文解字
说文解字
歷【卷二】【止部】
過也。从止厤聲。郎擊切
说文解字注
(歷)過也。傳也。引伸爲治曆明時之曆。从止。厤聲。郞擊切。十六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