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把功业传留于后世。
引汉公孙弘《对贤良文学策》:“属统垂业,鬼物变化,天命之符,废兴何如?”晋袁宏《后汉纪·光武帝纪三》:“覩存亡之符効,见废兴之必然,故能成功於一时,垂业於万世。”晋陆机《五等诸侯论》:“三代所以直道,四王所以垂业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