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代皇帝批示处理奏章和对草拟的制敕签署意见。
引唐罗隐《送李右丞分司》诗:“在省曾批敕,中臺肯於黄敕后批之。吏曰:‘宜别连白纸。’ 藩曰:‘别以白纸,是文状,岂曰批敕耶!’ 裴垍言於帝,以为有宰相器。”宋苏轼《送顾子敦奉使河朔》诗:“平生批敕手,浓墨写黄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