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后因以“割酒”为道家饮宴的典实。
引晋葛洪《神仙传·左慈》:“公闻慈求分杯饮酒,谓当使公先饮,以餘与慈耳。而﹝慈﹞拔道簪以画盃酒,中断,其间相去数寸,即饮半,半与公。”唐王维《赠焦道士》诗:“饮人聊割酒,送客乍分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