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夺却”。夺去;占去。见“夺却”。
引唐封演《封氏闻见记·铨曹》:“醖署丞等三官,皆流外之职,已被士人夺却。”五代和凝《解红》词:“两箇瑶池小仙子,此时夺却《柘枝》名。”宋朱熹《答吕子约书》:“年来觉得日前为学,不得要领,自做身主不起,反为文字夺却精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