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六合。参见“六合”。
引《鹖冠子·能天》:“截六际而不绞,观乎孰莫,听乎无罔,极乎无係,论乎窈冥,湛不乱纷,故能絶尘埃而立乎太清。”陆佃解:“六际,六合也。”章炳麟《国故论衡·明见》:“有方分者,则有上下四极,是为六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