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制,外任官员赴任时,朝廷发给印有各种项目的记录册,由官员于任上填写,作为考核其政绩的根据,称“印纸歷子”。亦省称“印歷”。参见“印歷”。
引《续资治通鉴·宋孝宗乾道二年》:“祖宗留意考课之法, 王安石始罢之。望遵太宗故事,应监司、郡守朝辞日,别给御前印纸歷子。至于兴某利,除某害,各为条目,每攷令当职官吏从实批书,任满精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