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对别人的作揖亦以作揖相答。
引明何良俊《四友斋丛说·正俗一》:“盖卑幼作揖,尊长但当在上面还揖,或主人谦损,降立在侧边答之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一二〇回:“贾政才要还揖,迎面一看,不是别人,却是宝玉。”鲍昌《庚子风云》第二部第九章:“曹福田也还揖答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