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根本之道。
引《庄子·天下》:“明於本数,係於末度,六通四辟,小大精粗,其运无乎不在。”成玄英疏:“本数,仁义也;末度,名法也。”清姚鼐《<庄子章义>序》:“庄子之书,言明於本数。”
⒉ 原定数目。
引宋王安石《乞制置三司条制》:“民纳租税数至或倍其本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