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jì liáng suǒ
注音ㄐ一ˋ ㄌ一ㄤˊ ㄙㄨㄛˇ
⒈ 旧时的一种慈善机构,收容救济被拐骗、受虐待而无处可以投奔依靠的妇女。
引李大钊《北京市民应该要求的新生活》:“扩充济良所,有愿入所的娼妓,不问他受虐待与否,一概收容。”
许地山《狐仙》:“我此后还要劝人,若曾失恋还想娶妻的都要到济良所挑去。”
欧阳山《苦斗》四一:“大表姐整天也和一班男女教友厮混,不是聚会,就是听讲,再就是跑跑孤儿院、济良所、盲哑学校、慈善医院之类的地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