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封爵受职。
引《穀梁传·隐公元年》:“邾之上古微,未爵命於周也。”《文选·陈琳<檄吴将校部曲文>》:“大启爵命,以示四方。”吕向注:“爵,谓封侯也;命,谓一命受职。”唐韩愈《省试学生代斋郎议》:“於是选大夫士之子弟未爵命者,以塞员填关而教之行事。”清方苞《书<周颂·清庙诗>后》:“凡爵命公、侯、卿、大夫皆於丰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