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péi zàng
注音ㄆㄟˊ ㄗㄤˋ
词性
动词
陪葬
1. 殉葬。
2. 古代指臣子或妻妾的灵柩葬在皇帝或丈夫的坟墓的近旁。
⒈ 旧指人、俑或物品陪同死者一起埋葬;殉葬。
引《新五代史·周太祖淑妃杨氏传》:“太祖崩,葬嵩陵,一后三妃皆当陪葬,而太原未克, 世宗詔有司营嵩陵之侧为虚墓以俟。”
太平天囯洪仁玕《军次实录》:“至秦穆卒,以子车氏之三子为殉,而秦政时更有甚焉,意以使女数百陪葬。”
郭澄清《大刀记》第十六章:“要有人想再去当,可以上柴胡店嘛, 石黑,还有白眼狼,都在那里等人去陪葬哩!”
⒉ 古代指臣子或妻妾的灵柩葬在帝王或丈夫的墓旁。
引《魏书·外戚传上·姚黄眉》:“﹝姚黄眉﹞卒,赠雍州刺史, 陇西王,諡曰献,陪葬金陵。”
《北史·魏任城王云传》:“太和五年,薨於州,遗令薄葬,勿受赠襚,诸子奉遵其旨,諡曰康,陪葬云中之金陵。”
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三》:“凡陪葬,以文武分左右,子孙从父祖者亦如之。”
陪同死者一起下葬。如:「用活人陪葬死人,实在太残忍。」也作「殉葬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