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初诸路所募兼充杂役的士卒。
⒈ 金初诸路所募兼充杂役的士卒。
引《金史·兵志》:“诸路所募射粮军,五年一籍,三十以下、十七以上强壮者,皆刺其面,所以充杂役者也。”元张国宝《罗李郎》第四折:“哥哥是心直口快射粮军,哥哥是好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