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世袭的爵位。
引清王筠《菉友肊说》:“将以奉宗庙之祭祀,守先人之世爵,岂为一人絶续起见哉?”吴玉章《从甲午战争前后到辛亥革命前后的回忆》二:“资政院照规定设议员约三百人,其中一百二十五人由皇帝委派(其中王公世爵十人,宗室五人,中央各部院官员一百人,业主资产在一百万元以上者十人),另由各省谘议局议员互选本省议员定额十分之一,约一百六七十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