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汉代长安少年谋杀官吏时,以三色弹丸抓阄,得红丸者杀武吏,得黑丸者杀文吏,得白丸者于同伴被杀时主丧事。事见《汉书·酷吏传·尹赏》。后为暗杀官吏的典实。
引清王芑孙《秋怀》诗:“恶少数羣丸赤白,好官平日轂丹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