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kē gòng
注音ㄎㄜ ㄍㄨㄥˋ
⒈ 科举制度中,府州县举荐人才进入国子监习业,谓之“科贡”。后亦泛指科举。
引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九:“岂似科贡的人,一勾了帐。”
《明史·选举志一》:“祭酒林瀚以坐班人少,不敷拨歷,请开科贡。”
清梁章鉅《退庵随笔·官常二》:“隋唐以降,科贡之势重,而吏之选益轻矣。”
⒉ 指贡生。
引《明史·选举志一》:“弘治中, 南京祭酒章懋言:‘ 洪永间,国子生以数千计,今在监科贡共止六百餘人,岁贡挨次而升,衰迟不振者十常八九。’”